住建部一女調研員獲刑10年半
多次泄露評審信息,幫建筑企業(yè)資質升級,收45萬好處費,法院認定構成受賄罪
本是為建筑企業(yè)設立的資質審查制度,卻成了住建系統(tǒng)的尋租利器。繼住建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原副司長劉宇昕因受賄288萬,一審獲刑12年后,近日,媒體披露該司綜合處原調研員羅曉杰,也因提前透露評審信息收好處費獲刑。
兩起涉及住建系統(tǒng)受賄案,讓建筑行業(yè)資質評審背后的黑幕浮出水面,嚴密的程序和規(guī)定,在“錢權交易”下屢屢被輕易突破。
24日,住建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綜合處原調研員羅曉杰的辯護人、北京市孚晟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延京向本報獨家證實,法院一審查明,羅曉杰利用職務便利提前向參評企業(yè)透露評審信息,方便企業(yè)及時做出調整,受賄45萬獲刑10年半,目前判決已生效。
據(jù)了解,羅曉杰的涉案與住建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原副司長劉宇昕受賄案并無關聯(lián),只是二人分別利用了建筑企業(yè)資質評審制度,進行錢權交易。
企業(yè)遭舉報牽出幕后人
羅曉杰生于1954年。2011年7月6日,因為年齡原因被免去相關職務,順利辦完了退休手續(xù)。
檢方提交的證據(jù)顯示,最初找羅曉杰是重慶檢方接舉報,稱當?shù)匾患規(guī)腿顺薪咏ㄖY質申報業(yè)務的公司神通廣大,資質平平的企業(yè)經過它的申報都能通過,同類公司懷疑存在不正當競爭。
重慶檢方對該公司老總周某展開調查,周某承認人脈在住建部,檢方遂對羅曉杰開展進一步工作。
檢方指控收45萬好處費
2012年5月15日,已經退休的羅曉杰被采取強制措施,之后檢方對其提出公訴。
檢方指控,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間,被告人羅曉杰利用其擔任住建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綜合處調研員的職務便利,接受重慶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的請托,在該公司代辦相關企業(yè)向住建部申報資質升級的過程中為周某提供幫助。
在此過程中,羅曉杰收受周某給予的45萬元好處費。
家屬代其退繳全部贓款
案件審理期間,辯護人羅延京提出羅曉杰構成自首,但法院認為之前辦案機關已經掌握了羅曉杰受賄的事實,并非主動投案,因此不構成自首。
最終法院經審理后認定,羅曉杰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其家屬能代其退繳全部贓款等可以酌予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宣判后,羅曉杰認為刑期過長,但還是放棄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案情
修改申報材料三次指點參評
根據(jù)周某證言,2007年6月,其承接了重慶一公司的資質升級業(yè)務,將資料報給了當時的建設部,結果并沒有通過,于是周某通過重慶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女官員程某搭上了羅曉杰,并希望通過她完成該公司的資質升級,承諾酬金10萬元。
同年6月25日,在北京的一家餐廳內,周某把做好的資料交給羅曉杰過目,羅當場表示資料沒有問題,要其按照程序再報,三個月后這家公司的一級資質順利批了下來。在這過程中,周某通過當面給現(xiàn)金、塞銀行卡以及銀行卡轉賬等方式,給了羅曉杰承諾好的10萬元。
有了這一次的接觸后,周某再遇到類似問題也都會找羅曉杰幫忙。
周某稱,2008年上半年他幫重慶兩家公司辦審批,而這兩家公司最初報給建設部都沒有通過,于是,周某再次找到了羅曉杰。這一次,羅曉杰告訴周某,沒通過的原因是資料沒做好。隨后周某來到北京,在羅曉杰引薦下認識了住建系統(tǒng)的專業(yè)人士,之后對方指點周某重新修改了申報材料,最終兩家公司雙雙過關,每家公司辦成后給了羅曉杰5萬元。
2009年下半年,周某又承接了一家大公司的市政資質升級業(yè)務,羅曉杰在此過程中再收25萬。
-落馬
檢方要求“說明情況”試探回應“給個范圍”
羅曉杰退休兩個多月后,2011年9月29日,住建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副司長劉宇昕落馬。
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羅曉杰接到單位紀檢部門電話,稱“有人找你問點事”,但當時沒提及是什么事。等羅曉杰到了單位,就被一些人員開車帶到了某招待所。
羅曉杰曾多次向律師回憶當天的場景,一路上覺得不對勁,等到了檢察院,對方亮出身份說“我們是檢察院的,情況你自己說明吧”。羅曉杰很納悶,猜肯定跟領導劉宇昕落馬的事有關,就試探著問他們“要不你先給個范圍”,結果人家說“你先別說別人”。
“這時,我想來想去覺得可能是自己的事,于是自己就一股腦全招了。”
檢方介紹,最初是重慶檢方接到周某公司在建筑資質申報上,存在不正當競爭的舉報,通過調查周某后,鎖定了羅曉杰。
-追訪
1通風報信方便企業(yè)早做打算
2001年,主管部門決定建筑企業(yè)必須在資質許可范圍內施工,企業(yè)負責人開始為資質各尋出路,圍繞資質審查、升級的幕后交易漸漸出現(xiàn)。
周某承認,他找羅曉杰幫忙,是因為這些企業(yè)的申報材料多少都存在一些虛假,羅曉杰能從中協(xié)調評審專家和市場司相關人員,其次羅曉杰能讓他在公告前就知道評審結果,不論企業(yè)是否通過評審,他都能提前匯報給對方,“使我在那些企業(yè)面前顯得很有能力,在住建部里有關系,可以打響名氣,那些企業(yè)就愿意找我代辦資質升級的事,我就能掙到錢了。”
羅曉杰自己供述,提前“通風報信”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即使正式公告還沒出來,相關企業(yè)也可通過省級建設部門開出證明,證明已經擁有前期申請的資質,那么這些企業(yè)就可以以該資質參加招投標,從而更早為企業(yè)賺取利潤。
2官員專家建權力尋租利益鏈
檢方發(fā)現(xiàn),羅曉杰能提前知道結果,是因為按正常程序,一家公司初審報上來后,要經過受理辦、資質處、綜合處、質量安全司等多個部門,質量安全審查后會將意見再依次轉交,由資質處匯總專家意見,交給綜合處編一個司函,最后資質處拿走司函予以公示。在這個過程中,編司函的工作由羅曉杰負責。
如果公示期間,沒有通過審查的企業(yè)提出申訴,資質處會再組織相關專家復審。在這個過程中,羅曉杰再憑借她多年的人脈關系找熟悉的專家打聽,北京市住建委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頡某就是其中之一。
頡某承認,其是住建部資質審查專家?guī)斓膶<遥袝r會被抽調去參加審查工作,羅曉杰曾找她關照一些企業(yè)的資質升級,“如果剛好審查這些企業(yè),就會在一些不太重要的標準方面予以放寬。如果沒有參加審查,便會聯(lián)絡專家以便第一時間知道審查結果”,因此她也分三次收了羅曉杰匯來的8萬元。
(記者: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