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
本次個稅改革的重點包括了:
1.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2.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4.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在上述改革中,最具亮點的就是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提法。
在當前大力推進租購并舉住房新制度的政策環(huán)境下,實施房貸利息抵稅政策無疑是對購房市場的有利刺激,獲益最大的是使用貸款比較多的高收入家庭,但這一政策必然是對沖房產稅的征收同時進行。所以,租金抵個稅的政策則需要首先大力支持,也就是最先可能落地。
而在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上,租房就是真正的用來住的需求。目前,全國大城市中租金支出占比已經達到普通居民收入的30%左右,在租金日益上漲的情況下,租金支出是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城市流動人口和低收入人群最大的日常支出,影響了人口的流動和居住條件的改善,也是群租房問題屢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在國外發(fā)達國家,對城市低收入群體實施租金補貼的措施,對收入與租金的差額進行補貼。我國租金補貼的覆蓋范圍和力度極為有限,所以,本次個稅改革就是通過稅收改革減免方式,降低新市民的租賃成本。
租金抵個稅符合租售并舉的國家戰(zhàn)略,有如下幾個好處:
1.租金抵個稅會讓租賃住房納入政府監(jiān)管平臺,因為只有納入政府平臺的租賃房源才會享受租金抵個稅的優(yōu)惠。
2.政府稅收并沒有減少。原來的個人出租行為全部都是逃稅的,也不會接入政府監(jiān)管平臺。而納入政府監(jiān)管平臺的房源是需要交納出租稅的,平均是租金的6%左右,這樣租房人的個稅少交了,但是出租稅收了上來,政府并沒有少收稅,還立竿見影地把出租房源納入監(jiān)管平臺。
3.不會扭曲市場。由于租金抵個稅只是相當于給租房人一定額度的補貼,租房人還需要承擔一部分的租賃成本,不大可能因為抵稅而租更大、更好的房子。最終的結果就是小戶型,位置好的房子最受歡迎,而低端的群租房會受到擠壓。
4.保障低收入群體的租住需求。租金抵個稅只針對真實的租賃群體,不會轉移到高收入群體,因此,不會存在高收入者獲得更多收益的矛盾。
5.有利于租房專業(yè)化公司的發(fā)展。租金抵個稅需要出具真實的發(fā)票,這樣只有能開發(fā)票的公司才能讓租客享受租金抵個稅的服務。有效地貫徹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支持專業(yè)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yè)發(fā)展”的要求。
6. 讓更多的房源加入到租賃房源,讓原來空置的房源進入租賃領域,這樣就能帶動裝修行業(yè)的發(fā)展,并通過裝修行業(yè)傳遞到下游相關行業(yè),讓房地產行業(yè)真正起到國民經濟支柱產業(yè)的引擎作用。